全校师生:
根据我校学生评优评先条例以及《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2024〕35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各学院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进行了严格的评选、推荐,报学工处进行审核与评选。为使评选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广泛听取全校师生的意见,接受民主监督,现将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单项先进与先进集体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1月8日
二、公示名单见附件。
三、在教学主楼815设评选意见箱,并设举报电话:0516-83430276(主815),举报邮箱:477985337@qq.com。
四、公示期间,学工处将对先进个人的各项表现、先进集体的班风、学风等进行抽查,若经发现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将取消相应的资格。如对公示的人选有异议,可写成书面材料投入意见箱或打电话,也可通过邮箱举报。希望举报人署实名,以便核查。
五、举报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尽量具体、详实、明确。对举报内容既不具体、线索不清,又不署实名的,恕无法核实。
学工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