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来,在校园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组织或学生在校内公共区域和公寓等场所私自设立无人售货机、小型售货柜,出售零食、饮料和香烟等物品,有的甚至兜售劣质商品。既违反了校纪校规,导致师生利益受损,又严重地影响了学院的教学工作秩序。为了加强学院治安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星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则》等文件要求,未经批准,严禁任何人或单位在学院内擅自从事商业、租赁、中介服务等经营性活动。
二、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园内粘贴、发布各类商业性广告。
三、未经批准,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校园内摆摊设点兜售商品。
四、未经批准,在学院内从事商业活动的,除没收经销商品外,还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外来人员交派出所处理)。特别是在新生宿舍发生的推销活动,要从重从严处理。
五、各系(院)要利用适当时机进行一次教育,重温学生管理规定,使广大同学自觉遵守纪律,维护学院良好的秩序。
六、辅导员、宿管员、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宿舍,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制止个别学生的错误行为,同学们也应互相督促,及时举报。
请违规放置设备的单位或个人于4月14日下午14:00前把设备清运出校,逾期未处理的,学院总务处将统一处置。
总务处
2024年4月12日
举报电话
总务处保卫科:83432942 总务处综合办公室:8343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