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署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有关教学准备
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为了保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教务处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及教学进程的安排,拟定出了我院2020-2021-2开课计划(以下简称“开课计划”,具体见附件),并将下学期有关教学准备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院、部)遵照执行,切勿逾期。
一、严格执行“开课计划”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教务处下达的“开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个别专业课程如有变动的话,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交至教务处,经教务处长批准后,方可执行,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教师聘任工作
1. 聘任范围及归口:按“开课计划”内所列课程进行教师聘任工作。职业类课程教师由各系(院)负责聘任;公共基础课教师由基础部负责聘任。
2. 原则:先校内后校外、先专任后兼课、先高职称后低职称择优选聘。各系(院、部)在选聘外聘教师时,要优先考虑长期在我院任教的教学效果好、实践动手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教师。对以往学生反映教学质量不高、态度不端正、调课频繁的外聘教师则不予续聘。校内非教师岗位人员申请兼课应严格按照“星空教〔2010〕11号”文件,实行一课一聘制度。
3. 要求:不管是外聘,还是校内兼课,教师初次聘任都要坚持先试讲再聘任的考核原则(在徐其他高校在职教师除外),试讲由负责聘任的系(院、部)组织,并邀请学院教学督导参加。通过试讲的教师,由考核系(院、部)填写《外聘教师首次兼课申请表》和《校内非教师岗位人员兼课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同时需提供外聘教师的相关材料(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不考核、考核意见不全、职称材料不全的,将退回不予聘任,重新选聘其他教师。
4. 所有课程的教师聘任工作于2020年 12月11日前完成。
三、教材征订要求
1. 严格按照学期“开课计划”内所列课程进行教材征订。
2.公共课的教材由公共基础课部自选,职业课教材由各系(院)自选。公共基础课教材由公共基础课部在征求公共教研室及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并签字报教务处;各系职业类课程教材由系(院)在征求专业教研室及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相同的课程尽量采用同一教材,最后系里汇总到教材证订一览表中,系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教材负责人,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协调平衡后统一订购。教材目录查询:每学期教务处将中标教材供应商提供的当学期各出版社教材证订目录电子档传至教管群共享,各系(院、部)可自行下载查询,也可以自己在网上查询。
3.教材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及行业部委统编教材。以上教材可以登录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n.cn或www.tbook.edu.cn查询( 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目前只在工作日8:30-17:00开放)。
4.教材必须选用高职高专教材,不得选用中职和本科类教材,如果该门课程选用非高职高专教材,须将使用原因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经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订购。
5.各系(院、部)选用教材时应根据本学期开课计划规定的课程和顺序并按照教“材征订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完整,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格式。对未选用教材的课程(如:跨学期授课等)需在“备注”栏上标注,并说明原因,确保当学期所有课程授课有教材。
6.选用的教材须注明版本、时间要求,未注明版本要求的教务处将视为最新版本订购。
7.首次使用教师个人编写出版的教材应将教材样本或其他相关材料送教务处领导审核;若首次使用校内教师自编教材、讲义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样书)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8.若使用与教材配套的实验、实训指导讲义等等,应同时填写到“教材征订一览表”中。实验、实训指导讲义以上学年同学期报印的为依据,是否需要修改、重编请在备注栏里注明,需要修改、重编的讲义请在放假之前将报教务处,以便于安排印刷、使用。
9.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和教师的教材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教学部门和学生推销教学用书及辅导材料。
10.各系(院、部)在分配教学任务时应将每个教师承担的课程所选用的教材通知教师,该教师应按此教材备课、组织教学,不得另用其他教材。
11.各系(院、部)请按教材选用要求及程序及时选订教材。由于各系(院、部)选定不及时造成漏订、错订、迟订,教务处将不能确保课前到书。
12.教材订购之后不得轻易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要填写《教材变更申请表》(已上传至星空教学管理群群共享),经系主任或公共基础课部主任签字盖章后方可变更,否则不予订购。
四、其他要求
为了使下学期的各项教学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务请相关教学单位能够引起重视,克服困难,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效地完成以上各项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20年 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