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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我院“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1-19
浏览次数: 1041

关于做好2018年我院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就选拔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学校专任教师。

二、选拔推荐项目和指标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选拔推荐项目包括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教学团队学院选拔推荐指标分别为2个、1个、1个。

三、选拔条件

一)总体条件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专业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2.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3.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团队人数5人左右。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四、选拔要求和程序

各系院部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采取个人申报、系院部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

以所在部门为单位,3月16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至组织人事处。

)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三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

 

                                                                 组织人事处

                                                     20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