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印发<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的通知》(教[2016]52号)文件要求,土木工程系统一部署,安排专任教师分组开展2016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各小组由专人负责。
此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要求将总学时数控制在2200-2400学时,总学分控制在125-135学分,实践教学课时不低于总学时的50%。根据制订要求,各小组在编制过程中多次展开论证,并定期召开展负责人会议,汇报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无法解决的问题统一整理。
针对我系制订中存在的疑问,2016年6月16日教务处杜蜀宾处长深入我系开展答疑工作。杜处长首先肯定了我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成绩,对存在的问题能够整理打印统一咨询给予了表扬,然后耐心、详细的解答了所有问题。最后杜处长重申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重要性和通知精神。
此次答疑会顺利的召开,解决了我系方案制订中的疑问,并为更好的开展后期工作奠定了基础。